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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 Lite
15. 圖解與圖象
文獻並不需要完全由文字組成。多數行列排成的文本中,經常就會包含圖表或是插畫,也就更不用說到圖象與文字是不可解的糾結的文獻,或是圖文互為補充的電子資源。
編碼者或可以使用本節中的元素,簡單地記錄文本中有圖象出現,可能的話附上簡短的內容敘述。同樣的元素也可以用來將圖象的數位化版本夾入電子文獻中。
任何隨圖形出現的文字資訊,例如標題或圖說,可在元素<圖象>(<figure>)之內包含一個元素<標頭>(<head>)或多個元素<段落>(<p>),可以用用來標誌任何出現在圖形內,屬於圖形一部分的文字。強烈推薦以文章式的敘述補充影象,以做為元素<圖象描述>(<figDesc>)的內容,因為應用程式無法顯示圖形,而是採用非視覺的閱讀程式使得文獻可被檢索。(這類的文字通常不被視為文獻正式內容的一部分。)
這些元素最簡單的使用方式,是標記圖象的位置,例如:
<pb n="412"/> <figure></figure> <pb n="413"/>
(注意,結束標記不可省略,即便元素內沒有內容)比較常見的是,一個圖象至少有一個可資辨識的題名,題名應該被標誌在元素<標頭>(<head>)中。包含一段影象的簡短的敘述通常也很方便,如下例:
<figure> <head>Mr Fezziwig's Ball</head> <figDesc>A Cruikshank engraving showing Mr Fezziwig leading a group of revellers.</figDesc> </figure>
若欲提供圖象的數位版本,將相對應的指標放進文獻中是顯然更好。圖象的元素,例如照片,跟包含文獻文本的實體(檔案),原則上是分開儲存的,而且使用不同的檔案類型(儲存格式)。TEI Lite的DTD在SGML之下支援使用CGM、PNG、TIFF、GIF或 JPEG 的標準,所採行的檔案類型名稱分別為cgm、png、tiff、gif及jpeg。不論圖形的編碼採用何種格式,都可以同樣的方式夾在文獻中。首先,宣告一個特殊類型的實體,指定實體的名稱,即外部的識別碼(例如檔案名稱),以及使用的檔案類型。例如,假設Mr Fezziwig 的舞會的數位化圖形被存在一個名為「fezzi.tff」的TIFF檔中,就必須宣告實體如下:
<!ENTITY fezziPic SYSTEM "fezzi.tff" NDATA tiff>
所有這一類的宣告,必須在製作文獻本身之前就先行處理,處理的方式超出表現文獻的範圍(茲不贅述),但是在「XML入門」及多種SGML與XML的介紹文件中都有討論。
在上述宣告的實行之後,所需要做的就是將數位化的影象夾在文獻中正確的點上,並在元素<圖象>(<figure>)中提供的屬性實體名稱(entity)屬性值:
<figure entity="fezziPic"> <head>Mr Fezziwig's Ball</head> <figDesc>A Cruikshank engraving showing Mr Fezziwig leading a group of revellers.</figDesc> </figure>
譯自TEI官方網站的TEI Lite網頁:http://www.tei-c.org/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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