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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 Lite: An Introduction to Text Encoding for Interchange
6. 顯目段落的標誌
醒目的單字或段落,是看起來與其他文字不同者,一般而言是透過改變字型、書寫體,或墨色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
全域屬性樣式(rend)可隨附於任何元素,任何需要特別標誌的醒目細節都可以使用。例如,一個粗體的標頭可用「標頭 樣式="粗體"」標誌,為斜體則「標頭 樣式="斜體"」。
文本中字型或色彩的改變,未必都能、也未必都需要標記。在這種狀況下,元素<醒目標示>可用來標誌一連串醒目字,且不需要宣告它的狀態。
但若遇到醒目部分,不論其功用為何,都可用元素<醒目標示>(<hi>)來標誌。
下例中,只標誌副題名與人名使用的字型變化,未標誌其類型。
<段落><醒目標示 樣式="哥德體">與本契約其他見證</醒目標示> 它宣稱<醒目標示 樣式="斜體">華爾特•仙迪</醒目標示>,零售商,上述婚約的受益者…</段落>
此外,醒目字使用的確實原因可被識別,還有其他更精確的元素。
在文本間出現的某些特徵(明確的引文或行間註),有些使用醒目標示,有些使用引號。以上兩種情形,可使用元素<引句>(<q>)和<註解>(<gloss>)(下節會討論到)。若要記錄採用的醒目方式,可使用全域屬性樣式(rend)。
本節中所定義元素的例子,請看下列句子:
一方面,與尼布龍根之歌相關的是十二世紀法國新興的騎士文學──<外國 語言>romans d'antiquité</外國語言>(中世紀的騎士文學);克萊 第安•德•托耶爾所作的克里特與特洛伊浪漫文集,以及海因利希•馮•菲 爾德克、哈特曼•馮•奧、以及弗爾富蘭•馮•艾仙巴赫所作的德文改編本。
要轉錄醒目字的特性,句子可標誌如下:
<段落>一方面,與<題名>尼布龍根之歌</題名>相關的是十二世紀法國新興的 騎士文學──<外國語言>romans d'antiquité</外國語言>(中世紀的 騎士文學);克萊第安•德•托耶爾所作的克里特與特洛伊浪漫文集…<段落>
只描述原文的外觀,可標誌如下:
<段落>一方面,與<醒目標示 樣式="斜體">尼布龍根之歌</醒目標示>相關的 是十二世紀法國新興的騎士文學──<醒目標示 樣式="斜體">romans d'antiquité</醒目標示> (中世紀的騎士文學);克萊第安•德•托耶爾所作的克里特與特洛伊浪漫文集…<段落>
就像改變字形,引號也常用在標示一些不同的文本特徵,其中最常用在引文。比起簡單的標誌引號在文本中出現,可能的話,建議使用下列元素標誌引號隱含的特徵:
以下為引文的簡例:
<段落>字典的製作者幾乎不可能忘記約翰生博士把字典的編纂者描述成<引句>無 害的苦工。</引句></段落>
記錄引文印刷的方式(如:夾在文章中,或拉出獨立展現,使用引文區塊),可使用屬性樣式(rend)。也可以用來指示使用引號的類別。
口說言語被編排打斷者,可以簡單地先結束引文,在打斷部分結束後再重標,如下例:
<段落><引句>誰打敗你了? </引句>;他終於開口;<引句>你閉嘴,該死,我要 幹掉你。</引句>他邊說,黑暗中,亮晃晃的戰斧開始在我周身遊走。</段落>
如果把兩個元素<引句>結合重製成單一的言語以表達完整的意念是重要的,欲,可使用「8.3. 連結屬性」敘述的連接屬性下一元素(next)和上一元素(prev)。
引文或可伴隨來源或講者的參考資料,不論文本中是否提供來源,都可用屬性人物(who),如下例:
<引句 人物="威爾森">斯柏汀,他下樓進到辦公室,就在八週前的今天,手上握著正 是這份文件,他說:<引句 人物="斯柏汀">上帝保佑,威爾森先生,我是紅髮。 </引句></引句>
上例同時顯示如何在引文中嵌入其他引文:一個講者(威爾森)引述另一個講者(斯柏汀)。
電子文件的建置者必須決定:引號是否以標誌取代,或保留引號再另加標誌。如果文本上的引號被移除,可用屬性樣式(rend)來記錄原文件上的樣式。
如同醒目標示,用這種方式轉錄文本中引號的功能時,不可能完全轉錄也無法盡然合意。遇到這種狀況,標誌「<醒目標示 樣式=引句>(<hi rend=quoted>)」或可用來標誌未宣告其狀態的引文。
非文本的主要語言的字或片語,可就兩種方式擇一來標誌。若字或片語有某種原因已被標誌,標誌的元素應以全域屬性語言(lang)的值,標明使用的語言。若無適用的元素時,可使用元素<外國語言>(<foreign>),同樣要使用屬性語言(lang),如下例:
<段落>約翰真有手腕(<外國語言 語言="fra">savoir-faire</外國語言>)。</段落>
<段落>你讀過三便士歌劇(<題名 語言="deu">Die Dreigroschenoper</題名>)嗎?</段落>
<段落><指涉 語言="fra">Savoir-faire</指涉>法文的手腕</段落>
<段落>法院簽署執行令(<專有名詞 語言="lat">mandamus</專有名詞>)。</段落>
如上例所示,若有其他更明確的元素,如<題名>(<title>)、<指涉>(<mentioned>)或<專有名詞>(<term>)可用,外文字不應以元素<外國語言>標誌。全域屬性語言(lang),可附加在任何元素中,表示與背景文字不同的語言。
譯自TEI官方網站的TEI Lite網頁:http://www.tei-c.org/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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