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參考模型 CIDOC CRM


 

E44  地名通稱   Place Appellation

(new, 構成 E43)

 

類別:

通稱類型

歸類於:

通稱

分類出:

地址
區段定義
空間座標
地名

範圍註:

地名通稱為任何可以用來指稱地點的識別名稱。不論是因為文化的轉移或是境隨事遷,地名通稱可能隨時間改變,同一地名通稱可能指好幾個地方。地名通稱不穩定的特性,與更普遍的地名相關。地名通稱可以用形式區辨,如郵寄地址與空間座標,建築的局部也可以視為地名通稱。

例如:維也納(Vienna)、維也納(Wien)、智慧女神羅馬浴池、巴斯、劍橋、「其他地方」、「本市」。

共同特性:

識別

被識別(識別):通稱

被識別(識別):通稱

分類

具有類型(為…之類型):類型

其他描述

有註解:連貫

(具有類型:類型)

實體被參考:

地點:被識別(識別)

實體繼承參考:

概念參考實體:被識別(識別)

類型指定:分類(被分類)

文獻:被…文件證明(文件引證)

概念物件:指向(被…指向)

(具有類型:類型)

(以…的角色:類型)

具有類型(為…之類型):類型

存在開始:使存在(因…而存在)

存在結束:去除存在(被…去除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