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名 (Titles or Names)
定義 一件藝術、建築作品或作品群組被給定的標題或名稱,也包含標題的類型和使用的時間。
次類目
文本 (TEXT) 類型 (TYPE) 時間 (DATE) 備註 (REMARKS) 引文 (CITATIONS)
討論 此類目記錄標題與名稱。標題的記錄是根據傳統西方的意義,即以描述性的短語表示藝術作品的圖像主題或主題(theme),例如:Adoration of the Magi, 或 Portrait of Thomas Jefferson。如果物件、建築或群組本身沒有標題,則記錄其名稱。名稱可以包括作品的物件類型(例如:陶碗)或一棟建築的供奉對象或名稱(例如:聖保羅教堂St. Paul's Cathedral)。此類目被視為核心元素,因為具有可指稱作品的名稱永遠是很重要的,即使作品只有名稱而沒有正式的標題。此類目對檢索也很有用。
檢索
「題名-名稱」此次類目是主要索引點。
題名-文本 (Titles or Names - Text)
定義 藝術、建築結構或作品群組所給定的識別短語。
範例 • 維納斯和邱比特
• 聖詹姆士, 聖母和聖嬰以及多位聖者的多聯屏風
• 持戟士兵的肖像
• 裸體軀幹雕像
• 死亡與苦難
• 枝形吊燈
• 無題
討論 不同的歷史來源可能會給藝術或建築作品不同的題名,這些來源可能包括藝術家、較早的收藏者、出版作品的學者或當地的傳統。所有有關此作品為人所知的題名應要記錄在本次類目裡。
對研究者來說,能夠知道作品曾有過的標題、名稱或短語是很有用的。如果在「題名-時間」次類目裡有所描述,則早期的標題可以提供作品在特定時間詮釋的相關資訊。
裝飾的物件、非西方藝術、建築作品或群組通常是以名稱為人所知而非標題(例如:枝形吊燈、可以合蓋之書桌、面具或素寫本)。這些名稱有時是根據分類術語或物件類型。它們有時會加上短語以識別或簡短描述物件本身。這些名稱或術語因此如同標題般具有區別的功能。
作品的現任所有人可能偏好或接受某個特定標題或名稱,這些可能是原始標題、傳統名稱、原始題名的翻譯或新給定的描述性標題。當一件作品的標題超過一個時,須指出一個現存地所偏好的標題。
標題可以是描述性的,如Perspective View of the Old Testament Portal from the North Transept, Chartres Cathedral或比喻式的,如After Rain in the Magic Garden,也可以是宗教性的主題,如The Annunciation或神話、文學的主題,例如The Farewell of Telemachus and Eucharis,或是歷史事件,例如The Battle of the Little Big Horn;也有可能,尤其在當代,作品的名稱是無題。
物件類型或名稱可以如標題般結合其他資訊。例如可以包含文學上的意含,如Culprit Fay (鏡框) [1]。名稱也可以指涉擁有者或使用的地點,如Burgjley Bowl [2], Leinster Service [3], Lansdowne Herakles,或Sears Tower。物件名稱可以只是描述性,例如Lidded bowl on stand。名稱可能指示物件或建築的地理位置,例如西耶納教堂(Siena Cathedral)。
任何題款在作品上的標題對辨識題名是很重要的,例如Cabinet des Beaux Arts。
如果作品是一系列作品的一部份,而此一系列有一標題,則應記錄此系列的標題,例如:Le Cheval Raye是Les Anciennes Indes的一部份。而那一系列作品應在「相關作品」裡註明。
一些作品,例如手稿是根據特殊的編號系統命名,例如Harley 609。
作品所給定的題名可能對藝術家來說有特別的意義,所以當使用「藝術家的標題」時,應遵照其用字、語言、標點和成語。
用法
題名通常被用來識別特定的藝術或建築作品。但是許多作品可能有相同的標題,例如聖母和聖嬰,則標題應包含其他如在「現藏地點」和「創作」的資訊類別。
一次作品題名的重要改變通常說明了藝術歷史的發現。例如:當繪畫的主題能夠正確被識別出時,標題就從「握劍婦女的試作」改成「Richeliey樞機主教名望的試作」[4]。
就一些例子來說,由作者所給的標題通常對作品的意義提供了解的方向。
檢索
此類目為「主要索引點」。搜尋作品的題名是最普遍的檢索方式。由於不同的作品經常會有相同的題名,因此搜尋時應佐以其他類目的資訊。
研究者可能也希望使用群組作品的標題或系列名稱,例如Marcel Duchamp的Priere de Toucher,去收集過去曾是組合作品一部份的單一作品。
當一件作品有許多名稱為人所知時,對藝術史學者來說不可能清楚哪一個名稱是現在最常使用的,所以最好能一次查詢到作品的所有名稱。
關聯性 在本類目記錄的題名須在「物件/作品」裡記錄特定的藝術作品類型;其部份應列在「物件/作品-組件」裡。名稱內的分類術語應記在「分類」裡。
題款的名稱應和其他銘文轉記在「題款/標記」類目裡。
如果作品的標題包含主題則應記錄在「題材」類目裡。
題名-類型 (Titles or Names - Type)
定義 作品被給定的標題種類。
範例 • 收藏地點
• 描述性質
• 銘文
• 藝術家的
• 指定的
• 其他的
• 原始的
• 商標名稱
• 前身
• 普及的
• 翻譯的
• 出版的
• 系列名稱
討論 由於一件藝術或建築作品會有許多不同的題名,每一個應藉由題名的類別來識別與顯示特徵,因此記錄收藏地的標題、描述性的標題、題款的標題或藝術家的標題就特別重要。
必須包含不確定性;標題的類別可能不那麼明顯。
有可能一件作品有兩個同類型的標題,每一個標題在這一欄位裡應分別記錄。又有可能單一的標題超過一種類型(收藏地的、描述性的和藝術家的),應在本欄位指出所有的類型。
題名-時間 (Titles or Names - Date)
定義 給與作品特定標題的時間;或是特定標題被使用的時間範圍。
範例 • 1887年
• 17世紀晚期
• 直到1986年
討論 由於標題會隨著時間改變,因此知道使用某標題的特定時間是很重要的。
用法
題名的時間可作為藉由某時間內通行的標題來識別檔案內的作品或去了解在特定時間內作品是如何被詮釋的。
術語/格式
有必要允許時間資訊的表達可以準確地描述模稜兩可性,但又可以提供end-user資訊;同時時間資訊的格式必須一致以利於取得。時間可以記錄成1)如同文件或時間顯示,或2)利用兩個整數限制開始時段和結束時段以標引顯示時間。標引的時間是根據適合手邊材料的原則來評估,通常end-user是看不到的。西元前的時間可以以負數值來儲存。為了便於取得,嚴格地控制格式是有必要的。建議使用時間指引,例如AAT的「時間指引」(Date Guidelines)或ISO 8601: Dates & Times。
題名-備註 (Title or Names - Remarks)
定義 有關作品命名的評論或補充資訊,可以是來源資訊的摘要或是選擇題名的論證。
題名-引文 (Title or Names - Citations)
定義 有關作品命名資訊的參考文獻來源,未出版的文件或個人觀點。
末註
1. Doreen Bolger Burke et al., In Pursuit of Beauty: Americans and the Aesthetic Movement (New York: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and Rizzoli, 1986), ill.9.15, 311.
2. Gervase Jackson-Stops, ed., Treasure Houses of Britain: Five Hundred Years of Private Patronage and Art Collecting (Washington, DC: National Gallery of Art;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5), cat. no. 415.
3. Ibid, cat. no.379.
4. National Gallery of Canada, acc. no. 6318.